信網(wǎng)1月30日訊 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布2026年首批科研不端行為和項目資金違規(guī)案件通報。其中,有5人因在項目評審環(huán)節(jié)違規(guī)行為,被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專家資格,或被取消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
北京某高校李俊發(fā)在2022-2024年科學基金項目通訊評審過程中,違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行為規(guī)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回避與保密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公正性承諾書》的約定。依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研不端行為調查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條款,永久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專家資格(2025年5月27日起),永久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2025年5月27日起),給予通報批評。
四川某高校余志祥在2024年科學基金項目評審期間,為他人申請項目向潛在評審專家打探信息、實施請托,且干擾妨礙調查。依據(jù)《辦法》相關條款,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7年(2025年5月27日至2032年5月26日),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資格7年(2025年5月27日至2032年5月26日),給予通報批評。
上海某高校李金寶在2021-2024年科學基金項目評審期間,為他人申請項目向潛在評審專家請托、打招呼。依據(jù)《辦法》相關條款,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5年(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5月26日),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資格5年(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5月26日),給予通報批評。
陜西某高校馬曉華在2025年基金項目評審期間,為他人申請項目向潛在評審專家打探信息、實施請托。依據(jù)《辦法》相關條款,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5年(2025年9月9日至2030年9月8日),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資格5年(2025年9月9日至2030年9月8日),給予通報批評。
廣東某高校曾媛在2024年基金項目評審過程中,存在違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行為規(guī)范》等問題。依據(jù)《辦法》相關條款,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資格3年(2025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3年(2025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給予通報批評。
廣東某高校黃江鴻在2025年基金項目評審期間,向潛在評審專家打探評審信息、實施請托,違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人和參與者承諾書》的約定。依據(jù)《辦法》相關條款,撤銷相關基金項目申請(未獲資助),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3年(2025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給予通報批評。(信網(wǎng)記者)
[來源:信網(wǎng) 編輯:趙曉珊]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