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信號新聞1月29日訊 近日,上海地鐵維護保障有限公司工務分公司因軌道交通企業(yè)工作人員(列車駕駛員)未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職責,被上海市交通委員會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地鐵維護保障有限公司工務分公司因軌道交通企業(yè)工作人員(列車駕駛員)未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職責,違反了《上海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該違規(guī)行為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證據(jù)并未披露。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在2026年1月23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上海地鐵維護保障有限公司工務分公司處以警告并罰款3000元。
《上海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軌道交通從業(yè)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崗位安全管理職責。軌道交通企業(yè)列車駕駛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遵守列車駕駛安全操作規(guī)程;(二)查看乘客上下列車情況,確保站臺屏蔽門(安全隔離門)和列車車門安全開啟和關閉。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上海地鐵維護保障有限公司工務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負責人為瞿鋒,總公司是上海地鐵維護保障有限公司。上海地鐵維護保障有限公司是上海申通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信網(wǎng)記者)
[來源:信網(wǎng)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