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1月20日訊 近日,萌小二(寧波)食品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被余姚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萌小二(寧波)食品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至6月期間生產(chǎn)的巧克力味瑞絲脆鯊,其包裝在鯊魚圖案、商品實物圖、文字設計與配色等方面,與雀巢公司知名商品“脆脆鯊”包裝裝潢高度相似,易導致公眾混淆,構成侵權。該公司生產(chǎn)的巧克力味瑞絲脆鯊經(jīng)營額為22961.25元,銷售貨值金額為20385元,違法所得為724.2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余姚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決定責令萌小二(寧波)食品有限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如下處理:罰款1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724.2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萌小二(寧波)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為干學軍,企業(yè)位于浙江省寧波市余姚市。該公司擁有包括水牛乳餅、瑞絲脆鯊、可可脆芙和巖漿金字塔等多款產(chǎn)品的包裝設計專利。(信網(wǎng)記者)
[來源:信網(wǎng) 編輯:李源菁]大家愛看